日前,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5月20日起将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集采涵盖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岛素,包括16个通用名品种,中选产品平均降价48%。
本次胰岛素专项采购是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首次拓展到生物药领域,不仅促使胰岛素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惠及更多患者,对于完善集采制度、实现改革目标也具有重要意义。本次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将减轻相关患者用药负担,以临床常用的甘精胰岛素为例,从平均180元/支降至70元/支左右,每位患者每年可节约费用4000元左右。
据了解,为确保本次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集采中选结果在我省及时落地实施,《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及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激励机制等各项集采政策措施,促进医院优先使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中选药品,让广大患者享受到胰岛素集中带量采购降价成效。(记者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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