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稀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通常被用来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衡量普通股的获利水平以及投资风险,是投资者、债权人等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评价盈利能力、预测成长潜力、进而做出相关经济决策的一项重要的财务指标。而“稀释每股收益”正是新会计准则所引入的一个全新概念,用来评价“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以避免该指标虚增可能带来的信息误导。
“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目前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而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则被称为“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上市公司只需要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以及相应的时间权数,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即可。
当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融资时,由于转股选择权的存在,这些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于正常条件下普通债券的利率,从而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在经营业绩和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对提高了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额。因此,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以计算和列报“稀释每股收益”,可以提供一个更可比、更有用的财务指标。
稀释每股收益和基本每股收益的区别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 而稀释每股收益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