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邻里情是民生福祉所在,和谐的邻里关系是良好社会关系的基础,是良好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10月25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靳岗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在诉前运用“听、理、劝、退、和”调解工作法成功联合调解一起农村宅基地相邻权纠纷,妥善解决了邻里矛盾,促进了乡邻和谐。
张某与李某为邻居,两家宅基地相邻,张某准备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但李某认为,张某的房子建成后,会影响自家出行,两家因此事多次发生争吵,双方据理力争,互不相让,矛盾冲突不断。靳岗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到二人家中对双方争议宅基地进行测量、勘察,分别听取了当事人的诉求、辩解,并归纳出矛盾焦点,商议解决办法。
为彻底化解纠纷,王村乡综治中心、靳岗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乡会议室,并各自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联调。调解中,各职能部门分别联系争议焦点,将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宣讲,并采取单独谈心的方式将双方分开做思想工作,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悉心交谈,双方关系有所缓和。中午时分,几方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以案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经过近四个小时的沟通交流,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至此,这起相邻关系纠纷成功化解,真正将矛盾解决在了“诉前”。
近年来,靳岗法庭不断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持续聚焦家庭、邻里等农村易发矛盾纠纷,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靳岗法庭积极参与王村乡联调建设,积极参与基层矛盾化解、基层社会治理,与派出所、乡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基层政府形成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多元联动、合力调解的工作模式,各自发挥职能优势,将人民调解的柔性治理和司法机关的刚性执法结合起来,形成对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合力,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共通,提升源头性、苗头性问题的预警预防能力,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点面结合、优势互补的预防、处置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对于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介入、早化解”,实现辖区内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最优化,切实做到将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化无”。
庭、司、所、乡联合化解矛盾成效显著,为辖区群众撑起一把“调解伞”、“安全伞”、“幸福伞”,暖人暖心,有力促进了乡村和谐,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下一步,靳岗法庭将继续坚持好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以能动司法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贡献法院力量,努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供稿:刘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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