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能力,规范医疗器械经营活动,1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司与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联合开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贯会,面向全国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宣贯。
商丘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登记注册局、药物警戒中心以及各县(市)区局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共计40余人在市局第二会议室集中参会,同时组织辖区200余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共计450余人线上学习。
2023年12月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并发布了《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宣贯会上,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王者雄就《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情况进行了介绍,对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提出了贯彻实施要求;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监管二处处长杨志强就《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地解读。
此次宣贯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实用性,有效提升了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了辖区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发展。下一步,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区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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