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12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12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加强融资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融资需求及相关信息推送至中国人民银行,由其通过信贷市场服务平台推送至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对辖区融资需求项目或企业进行对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给予金融支持,并及时反馈对接情况。对于金融机构反馈的融资梗阻问题,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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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上,通知明确四方面内容:
(一)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制定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工厂工作方案,确定相关职责部门,明确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工厂建设重点领域,优化绿色工厂业务审批流程,提高重点项目审批效率。建立有效服务绿色工厂建设发展的激励机制,在内部转移定价、尽职免责制度、贷款审批通道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开展特色化金融创新,做优做强绿色工厂服务品牌,提升业务质量。
(二)强化绿色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绿色工厂资金使用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还款周期,开发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等产品,加大绿色工厂项目建设信贷投放。充分整合利用共享信息及其他内外部信息,强化科技赋能,优化风险评估机制,为经营稳健、信用良好的绿色工厂提供信用贷款支持。
(三)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募集资金加大绿色工厂建设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做好绿色债券发行承销和投资等配套服务。鼓励地方将有发展潜力、优质的绿色工厂纳入发债项目库,强化培育辅导,推动更多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
(四)提升金融保障水平。优化绿色工厂遴选培育机制,推动从标杆引领向规模推广转变。用好现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各地设立财政贴息或风险补偿基金,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绿色工厂提供增信服务。探索对支持绿色工厂表现突出的金融机构,通过财政资金存放招标倾斜等方式给予适当奖励。(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付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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