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前,扬州市场监管部门通报2起典型案例,据悉,这是全市首批办结的“刷单”案件。
2021年7月,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一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一楼发货间工作台上发现用于刷单的包裹94个,其中44个包裹已经贴有快递信息标签,50个包裹未贴标签,上述包裹内仅有3片塑料泡沫。经查实,2020年8月起,当事人通过千里马网站对其实际控制的3家天猫网店持续刷单。截至2021年7月8日,共刷单1496笔,刷单本金139143元,佣金15006元。
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除了该电子商务公司,还发现一礼品中心同样存在刷单炒信行为。现场检查该中心一楼西侧包装车间,发现用于刷单的包裹379个,其中10个包裹均贴有“退回”字样快递单,其余369个包裹未贴快递单。经确认,上述379个包裹内均为空纸盒。经查实,2021年2月起,该中心通过微信和“地推”(即上门推销)的方式,对其实际控制的1家淘宝网店和1家天猫网店刷单,其中微信刷单298笔,刷单本金55182元,佣金2980元,好评返现385元;“地推”刷单40笔,本金7400元,费用500余元。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唐汉林处长介绍,这两起案件当事人为提高商品的销量和好评率,提高店铺排名,通过千里马网站或相关微信群虚构其实际控制的网店商品的销售状况和用户评价,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属对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进行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两起案件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各罚款人民币5万元。
市场监管人员表示,商家的类似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对网络消费市场的良性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从根本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刷单炒信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通讯员 柏玮娜 记者 陈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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