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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有患必查守住安全底线
2021-12-17 10:31:02   来源:南方+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安全无小事,防范于未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完善了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处罚方式更严、惩戒力度更大、涉及的违法行为更多。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共检查交通运输企业1942家,共依据《安全生产法》立案处罚727宗,处罚金额1032.9万元。

聚焦多个领域 推进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2021年,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在港口航运、道路货运、道路危运、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客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领域,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坚持有患必查 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坚持重点隐患企业必查原则,对发生经营道路交通事故、上级部门通报督办、违规违章行为严重、市民群众投诉举报的重点隐患企业,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形。

守住安全底线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实施四年来,成效明显,全力推动深圳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增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警钟敲响 典型执法案例知多少

记者了解到,执法支队在执法过程,查处了一系列典型案例,有效惩治和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希望社会各界以以下典型案例为戒,自觉守法,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

1.违反新《安全生产法》 货运企业被罚6万

9月3日,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第3天,执法支队福田大队联合福田管理局来到深圳市华某供应链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检查。据了解,该公司是取得了许可的普通货运企业,经营普通货运和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经翻阅资料台账和询问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较为粗糙,既没有任何记录,也未向从业人员通报。2021年上半年,该公司没有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此外,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胡某自2019年1月起便开始担任法定代表人,迄今未经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深圳市华某供应链有限公司存在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该公司开具3份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共处罚6万元。

2.致一人死亡,泥头车企业存在安全隐患被重罚

9月30日,坪山区发生了一起泥头车交通事故,造成一名路人当场身亡。经查,涉事泥头车所属企业为位于龙岗区的深圳市某土石方工程运输有限公司。10月1日,执法支队龙岗大队会同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和龙岗交警大队组成检查组,前往该公司开展联合检查。

执法人员在进行调查取证时发现,该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安全管理员、GPS监控员等10名从业人员未按要求开展岗前培训;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企业安全架构不健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没有向从业人员通报以作警示;与从业人员订立有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依法承担责任的协议。

深圳市某土石方工程运输有限公司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因为长期对安全生产疏忽管理,最终酿成交通惨案。执法支队龙岗大队执法人员结合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最终开具5份《违法行为通知书》,共计处罚19万元。(记者戴晓晓)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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